如果说Web1是“可读互联网”,Web2是“可读+可写互联网”,那Web3就是“可读+可写+拥有互联网”,它不是某个具体的产品,而是一套试图重构互联网底层逻辑的技术理念,核心目标是把互联网的控制权从大公司手里还给用户。

先从“前传”说起,Web1(1990-2004年)是静态的“信息互联网”,比如早期的门户网站,用户只能看,不能互动,内容是单向输出的,Web2(2005年至今)是动态的“平台互联网”,我们熟知的微信、淘宝、抖音都属于这个阶段:用户既能创作内容(发朋友圈、开直播),又能享受平台服务,但代价是数据被平台掌控——你的社交关系、消费习惯、浏览记录,本质上都是平台的“资产”,用户只是“使用者”,不是“拥有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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