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“挖矿”一度被部分人视为“数字时代的淘金捷径”,这一行为并非“自由市场的创新游戏”,而是在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范畴内,虚拟货币挖矿不仅消耗大量能源、加剧环境负担,更因与金融风险、投机炒作深度绑定,被法律定性为违法活动,从政策导向到法律实践,虚拟货币挖矿的“退场”已成必然,任何试图绕开监管、顶风作案的行为,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。

政策明令禁止:虚拟货币挖矿“不合法”的定调清晰

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一以贯之:明确禁止、坚决清理,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其中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被列为被禁止的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”之一。《通知》指出,挖矿活动“消耗大量能源,加剧环境污染”“助长投机炒作风气,扰乱经济金融秩序”,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新增挖矿项目,并逐步清理存量。

此后,多部委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措施:国家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纳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的“淘汰类产业”,明确要求“限期淘汰”;内蒙古、青海、四川等曾经挖矿集中的地区,开展大规模清理整顿行动,关停矿场、切断电力供应,政策的“组合拳”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号: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没有合法生存空间,任何与之相关的投资、运营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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